一、宏觀分析1、政治環境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扶持性電價政策。《通知》明確,對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價格優惠,執行大工業電價,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區等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電價。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鼓勵用戶降低充電成本。而充電樁設備是電動汽車主要的配套設施,對電價實行扶持政策,有利于促進人們對充電樁的消費需求,降低了人們使用的成本,不用在擔心使用充電設施而帶來的緊急負擔,給人們帶來了一種經濟便利的消費方式。
《通知》提出,要按照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或燃氣)汽車使用成本原則,合理制定充換電服務費。在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向用戶收取的電費、充換電服務費這兩項收費中,電費按照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執行,充換電服務費由地方按照“有傾斜、有優惠”原則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2020年前,各地要通過財政補貼、無償劃撥充換電設施建設場所等方式,積極降低運營成本,合理制定充換電服務費,讓消費者得到更多實惠,增強電動汽車競爭力。今后,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充換電服務費逐步通過市場競爭形成。通過財政補貼,無償劃撥充電建設場所可以為經營充電樁設備企業降低成本,增加活動的資金。財政補貼還可以促使充電樁資源的優化配置,有政府補貼就有政府的監管,政府部門要求對政府補貼使用的規范化、合理化可以充電樁建設更加透明化。
為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促進電動汽車應用和產業發展,制定了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扶持辦法。辦法指出,鼓勵電力等企業發揮技術、管理、資金、服務網絡等方面的優勢,組建專業的充換電企業。按“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模式,組建市級平臺,承建單位由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財政局通過方案競標方式擇優選擇,由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授牌成立。政府對市級平臺早期建設和運營給予補貼,補貼資金在國家充電設施建設獎勵資金和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組建專業的充電企業能夠使充電樁行業技術水平顯著提高,各個企業團結一致、優勢互補,共同學習,增強充電樁行業的競爭力,能使充電樁的功能更加豐富化,開發出更適合人民消費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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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模式創新。支持“互聯網+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模式創新,引入特許經營、眾籌、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等新興業務模式。對不具備企業平臺建設能力的中小型充換電企業,鼓勵其與有企業平臺的充換電企業或市級平臺合作,協商接入運營數據,并在協議中約定設施安全等責任。數據接入企業應加強充換電設施接入管理,確保所接入設施符合國家和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建設標準、設計規范。鼓勵專用充電設施對外提供充電服務。明確充電設施的所有權及后續維修更新養護、侵害第三者權益責任,鼓勵建立合理反映各方“權、責、利”的商業合作模式。鼓勵充電設施經營模式的創新可以使企業跟上時代的步伐,不落后,創新可以激發工作人員的創造力與想象力,可以為充電設施行業培養人才。
對充換電設施給予規劃土地、項目核準政策支持。鼓勵采用合建方式建設充換電設施。采用合建方式建設的充換電設施,無需單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規劃、土地、施工許可手續。對用地規模不突破主體項目原用地規模的充換電設施,規劃國土資源部門在規劃參數確定、土地供應方式等方面予以支持。對技術水平高、示范效應強、產業帶動大,經論證確需獨立用地且符合已批準城鄉規劃的充換電設施示范項目,規劃國土資源部門在土地供應上可予支持,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范圍,單建項目應按集約化、少占地的原則設計。
支持充換電設施互聯互通。受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委托,市級平臺負責制訂平臺對接數據技術標準,報市質量技監局批準后執行。對接數據原則上分為兩類,一類為與充電導航、狀態查詢、電量監控有關的基本數據,另一類為與充電預約、費用結算有關的運營數據
2、法律環境
2.1充電樁國標正式發布實施
2015年12月28日,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聯合國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門,在京發布新修訂的電動汽車充電接口及通信協議5項國家標準,新標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電動汽車充電用接口及通信協議作為實現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的基本要素,其技術內容的統一和規范,是保證電動汽車與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技術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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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5項標準修訂全面提升了充電的安全性和兼容性。
在安全性方面,新標準增加了充電接口溫度監控、電子鎖、絕緣監測和泄放電路等功能,細化了直流充電車端接口安全防護措施,明確禁止不安全的充電模式應用,能夠有效避免發生人員觸電、設備燃燒等事故,保證充電時對電動汽車以及使用者的安全。
在兼容性方面,交直流充電接口型式及結構與原有標準兼容,新標準修改了部分觸頭和機械鎖尺寸,但新舊插頭插座能夠相互配合,直流充電接口增加的電子鎖止裝置,不影響新舊產品間的電氣連接,用戶僅需更新通信協議版本,即可實現新供電設備和電動汽車能夠保障基本的充電功能。
新國標對電動汽車充電口的統一規范,這對于充電樁而言是一個技術上的突破點,提高了充電設備的通用性,既減少了新能源研發企業研發資金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費用投入,同時亦增強了消費者使用電動汽車的便利性。人們大量使用電動汽車,隨之而來的就是對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需求,這對充電樁而言是一個發展的契機。
2.2《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
促進新能源汽車應用,有利于緩解能源與環境壓力、推動汽車產業結構優化和消費升級。2015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部署大力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解決電動汽車充電難題。
2.2.1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純電驅動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戰略取向,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強統籌規劃,統一標準規范,完善扶持政策,創新發展模式,培育良好的市場服務和應用環境,形成布局合理、科學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增加公共產品有效投資,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促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電力消費,方便群眾生活,更好惠及民生。